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台媒:从去年12月31日到今年1月1日,大陆军机“史无前例”迫近******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解放军战机连日来频繁在台海周边空域活动,即使是跨年夜也没有停止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台媒称,从去年12月31日到今年1月1日一早,解放军军机“史无前例”迫近。
2日,大陆央视军事频道播出一段视频画面,称解放军空军某基地歼-20、歼-16等多型战机凌晨2时进行超视距空战训练。这引起了台湾媒体的高度关注。这几天,解放军战机持续在台海周边活动。据台湾联合新闻网2日报道,台“国防部”统计显示,2022年12月30日上午6时至12月31日上午6时,侦获解放军军机9架次、军舰3艘次,其中1架次BZK-007无人机、1架次运-8反潜机进入台湾“西南防空识别区”。2022年12月31日上午6时至2023年1月1日上午6时,侦获解放军军机24架次、军舰4艘次,其中越过所谓的“海峡中线”及其延伸线进入西南空域的军机有15架次。台“国防部”同时公布“中共解放军进入台海周边空域活动示意”显示,有歼-10战机、歼-16战机两批在台湾岛北部桃园、新竹外海空域穿越所谓的“海峡中线”。
台《联合报》2日称,台“国防部”以往公布图标规格比例显示,从未有解放军军机如此深入“海峡中线”东侧,疑迫近到桃竹外海24海里邻接区空域,另有一批歼-11战机在淡水河口外海空域穿越“中线”。此外,“海峡中线”南侧还有歼-10战机、BZK-005无人机、运-8反潜机与BZK-007无人机自“中线”南部延伸地带进入台西南空域。台湾北部临海三芝“天弓”导弹、“爱国者”导弹基地当天“红点”目标警讯大响,各自实施战备,台空军紧急调用在空战机实施拦截。
对于解放军如此深入,台军事学者揭仲称,解放军军机疑已穿越台空军在北部空域所划设的R9、R11其中一个禁航区。他说,台当局在海峡东侧划设4个训练用禁航区,是所谓“海峡中线”默契的重要支撑,如果解放军军机日后常态性穿越R9与R11两个离本岛距离最近的禁航区,恐将增加两岸军方擦枪走火的可能性。台空军前副司令张延廷称,解放军军机逐步深入“海峡中线”以东,在近台邻接区空域处进行训练。他说,台军北部包括台北、基隆、桃园、宜兰,有1000多万人口,但空防处于“有弹无机”,虽部署防空导弹,却没有战斗机可起降的机场;“幻影”战机从最接近“中枢”的新竹机场升空至少需要10分钟,面对7分钟就能到达新竹的解放军军机,恐来不及主动拦截。台军方学者舒孝煌称,解放军军机跨年经过的是台空防重要区域,也是接近台北圈的防卫要地。
2022年12月29日,署名“达米恩·西蒙斯”的独立防务分析师在推特上发文称,他制作了2022年内解放军空军在台空域总飞行数量与航迹图。从图中可见,密密麻麻的红色航迹图布满台西南空域、东部空域及所谓的“海峡中线”,其中以西南空域最多,部分航迹甚至延伸至东部空域。他提到,2022年8月解放军军机绕台占全年最大宗,超400架次。亲绿的《自由时报》2日称,台“国防部”公布去年解放军军机累计进入台空域268天,1733架次、27种机型。相比之下,2021年约960架次进入台“防空识别区”,2020年有380架次。2022年也是解放军首度派遣无人机绕台。台军事分析人士称,解放军利用绕台行动探查台湾防御系统,消耗逐渐老化的台空军。台“中央社”2日总结称,解放军近年一直秉持“毁三线”(“海峡中线”“领海线”和能源生命线)及“建三区”(封控区、禁飞禁航区、常态化战巡区)原则绕台。(张若)
(环球时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